北京绿金院:2026在RCEP框架下推动绿色贸易的优势与设想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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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由东盟十国联合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 推动达成的全球最大自贸协定之一。该协定最初由东盟于 2012 年正式提出倡议,经过 8 年的磋商与 31 轮正式谈判,最终于 2020 年 11 月 15 日由 15 个成员国共同签署。2022 年 1 月 1 日,RCEP 在文菜、柬 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 6 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 4 个非东盟成员国 正式生效实施 (ERIA, 2022)。RCEP 协议共包括 20 个章节,主要内容涵盖投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三 大板块,同时延伸至电商、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经济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在商品贸易领 域,RCEP 成员国承诺在未来 20 年内逐步取消超过 90%的关税,覆盖范围广泛,特别包括部分与绿色经 济相关的关键中间品和制造设备,如节能机械、电动设备和部分原材料产品,为区域绿色产业链提供了 制度性降本空间。在服务贸易领域,RCEP 明确要求成员国以负面清单或混合承诺方式逐步推进开放。 根据协定安排,金融、电信、运输等超过 65%的服务行业将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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