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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港证券:电力设备行业研究周报:新型储能将从“峰谷套利”迈向“制度性保障”新阶段.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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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摘要:
每周一谈:新型储能将从“峰谷套利”迈向“制度性保障”新阶段
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明确新型储能按照可靠容量获得容量电价。
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定锚、折算、清单与结算的全链条设计。
确权与覆盖范围: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标志储能从辅助服务角色走向“系统核心保障功能”的制度性确认。
定价锚与折算规则:容量电价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按顶峰能力折算,折算比例=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并考虑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电力系统需求等因素确定。
清单制管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实行清单制,项目清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国家能源局将根据电力供需形势与保供举措明确管理要求,实质上通过总量管控+项目筛选抑制无序扩张。
电费结算政策: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新型储能充放电价按市场规则或现货实时价格执行;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充电时视作用户,缴纳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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