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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接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技发展部网络接入,指导网络接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科技发展部网络接入(包括生产网络、办公网络、互联网、测试网络、开发网络)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网络支持组负责科技发展部范围内网络接入的管理,对网络接入进行监控,确保科技发展部网络安全。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根据本规定落实具体的控制措施,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接入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自查。
第五条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及所属部门有关网络接入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网络接入的申请、变更和撤销按照变更管理流程执行。由需求方提交申请,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核,经网络支持组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网络接入申请必须包括申请原因、需求内容、使用人、责任人、接入类型和使用期限等信息。
第七条 网络支持组在需求方提交撤销申请、需求方确认需求已停用、需求使用期限到期时,实施网络接入撤消。
第八条 用户不得在接入生产或办公网络的终端上安装使用网络嗅探工具、黑客控制软件等网络工具;不得开启DHCP/DNS服务;不得将交换机、集线器和无线路由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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