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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光伏行业点评:峰谷价差拉大,用户侧储能爆发在即,推动新能源发展为主力能源.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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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提出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拉大峰谷价差,打开储能削峰填谷套利空间。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设定峰谷电价价差为4:1或3:1以上。从2020年国内电价来看,50%的地区可以达到3:1峰谷价差要求,价差值在0.5-0.7元/kwh左右,假设电池循环寿命为5000次,储能固定成本1.55wh/元,我们测算储能峰谷价差套利的收益率为-0.6%~9.8%。若峰谷电价价差提高至4:1,即价差值在0.75-1.05元/kwh,峰谷价差套利的收益率为12.4%~27.9%,具备较高的经济性,打开储能削峰填谷套利空间。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我们根据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要求统计有江苏、广东、浙江等8个省或直辖市可以满足价差提高至4:1,这些地区也是分布式新能源装机高增长省份,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新能源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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