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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稿)
1、支持公共领域电动化推广应用。汽车生产企业在出租、网约、物流、环卫、驾培、客运等公共领域新推广的纯电动汽车,依据车辆首个完整年度实际运行碳减排情况给予1—15万元的一次性减碳补贴,标准为减排每千克碳给予汽车生产企业不高于25元的补贴(碳减排量按附件标准计算)。
公共领域分车型减碳补贴标准
公共领域减碳补贴涉及的纯电动车型
减碳补贴标准
(元/千克碳)
单车减碳补贴
上限(万元)
出租车
25
9
网约车
10
1
驾培车
25
2
封闭式物流车、微型货车
10
1.5
轻型货车
10
2
中型货车
15
5
重型货车
20
15
环卫车
10
1.5
小型客车
10
3
中型客车
10
5
大型客车
10
8
2、加快网络预约电动物流车推广应用。注册登记车辆1000辆以上的同城配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每入网新购置纯电动物流车且首个完整年度实际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给予网络货运平台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换电试点城市建设,推广“车电分离”新模式。对在政策有效期内,建设投资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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