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点评:房地产信贷投放差异化监管,或冲击信贷增量和银行向零售转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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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货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货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点评:一、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基本要求1)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货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房地产货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货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其中:房地产货款占比=(房地产货款余额/人民币各项货款余额)X100%个人住房货款占比=(个人住房货款余额/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X100%2)建立区域分档差异化集中度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存量房地产货款业务现状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同时,为体现区域差异,确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货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可以有适度的弹性。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请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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