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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银行业流动性周报:再贷款的“崛起之路”.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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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贷款在发展初期,主要承担短期资金融通和剥离不良资产职能。在1984-2014年的30年间,再贷款工具的逻辑相对简单,主要扮演着短期资金融通和剥离不良资产的职责,并未形成制度性安排。再贷款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四大功能体系。从2014年开始,再贷款工具的功能不断丰富,依据2014年初央行发布的《关于调整再贷款分类的通知》,将再贷款分为四类。一是流动性再贷款,主要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头寸不足而发放的短期再贷款,定价相对较高。二是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包括支农、支小、扶贫,发挥着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三农、小微等国家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功能,定价低于流动性再贷款。三是金融稳定再贷款,主要是用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四类,即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紧急贷款、风险处置类再贷款及其他。四是专项政策性再贷款,主要是为政策性银行提供再贷款资金,操作对象包括国开行、农发行以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旨在支持相关机构业务发展。2020年疫情期间央行创新再贷款工具,在助力抗疫和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20年春节后,央行在足额投放资金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推出了一系列结构性货币政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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