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列表:
光大证券:《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点评:第三方支付牌照重分类,首提支付领域反垄断.pdf |
下载文档 |
资源简介
>
要点事件:2021年1月20日,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文称“《条例》”)。点评:1、第三方支付监管自2010年起持续推进第三方支付机构自2010年开始需持牌经营。自2010年6月央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起,我国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逐渐加强监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从事支付业务需要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牌照可分为四类:1)网络支付;2)预付卡受理/发行;3)银行卡收单;4)其他。2011-2015年间,央行分9批发放支付牌照。2016年起,央行表示原则上不再发放新增支付牌照。截至2020年12月,非银金融机构拥有的支付牌照总数仅为233张。第三方支付机构自2017年4月起需上缴备付金,缴存比例逐步提高。2017年1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l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
加载中...
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