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所依托的法定空域,以真高1000米为基本边界,根据区域实际需求可 弹性延伸至3000米[1]。这一高度范围覆盖了城市建筑群顶部、山地丘陵过渡带 及近地层气象活动区,构成区别于传统民航航路(A类空域通常起始于6000米)和 通用航空中高空作业(B/C类空域)的独立空域层级。2023年12月《国家空域基 础分类方法》正式实施,首次系统性构建A-E类管制空域与G、W类非管制空域 并存的七类空域体系,其中D、E类空域承担低空飞行审批监管职能,G类(通用 空域)与W类(临时空域)则面向目视飞...